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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為悅已者容』這詞兒,許久以來,一直存在著很大很的疑問空間。尤其是女性意識高漲的大女人者(比方我),常常不免自問問人:ㄟ~~,這是說——要取悅喜歡的人,還是說要取悅自己——而刀尺自己呢?

仔細想想,在許久許久以前的太古時代,可沒什麼在頂上種頭髮、在胸部灌膠水、用刀子割腮切眼皮這種駭人聽聞的事兒。

那時,好像也沒什麼化妝品、離子燙等等的……可是,在這種取悅他人或取悅自己什麼都缺乏的狀況下,人類一傳就傳到了幾千年後的今天,居然也沒絕種,可見這個外表呢,跟人類存活到今天也沒啥大關係。

再仔細想想,這麼說,好像也不對。

在動物界,為了生命之生生不息,向來都是公的比母的好看,以吸引雌性伴侶幫忙做自己不想做,不能做的事——傳宗接代!

唯獨人類。人類,男的好看還女的好看,到了今天好像也沒什麼好爭論的了,反正動刀子,擦粉抹胭脂,穿名牌、整整頭頂,人人都可以變得不像自己,甚至可以規格化——像這人又像那人,近乎統一面孔。

但咱們老祖宗早在幾百年前,好像就為「統一」女性的一切而努力了,這一百年或把腰勒得細細的,過一百年女人肥才美,換一百年瘦不拉幾才夠看,再一百年,把腳纏起來不能走路才叫美……

換來換去,總不脫女人在唱獨腳戲——沒有最佳男主角來搭配這最佳女主角,嗚呼哀哉!!

奇怪吧?男人都是這般輕鬆就過了幾千年呢!

嗯,這檔子怪事可得捉摸捉摸。男人,對自己外表真的很灑脫不以為意?有才有財不必彩?我左瞧右瞄,啊………

才——怪!

男人也愛“彩”(可不是樂透“彩”券,是容顏風“采”),只是,男人比女人詐,女人時時刻刻不忘悅已(自行解讀悅啥),他們只在特定時刻——想吸引某窈窕淑女時,落力地刀尺自己!

舉重、舉啞鈴、跑步、各種味道的古龍水、鮮花……,這個翩翩紳士帥小子,一旦把心中女神抓到手心了,立刻回歸最初,很性格地做自己了!不多久,鬍子渣、啤酒肚、煙酒口臭、抓香港腳……

嗯,生命之延續是很嚴肅的事,而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本質,是誰為誰悅已者容?

咱們,還是別深究了吧!

02/24/2003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偏見,不接受男士踢館!^^)

【非關評論,只是牢騷滿腹,謬論盡出,全屬婦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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