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0821舊文)
很喜歡“風雨雁歸來”這幾個字組合成的韻腳和意境,下標題時,很想套用,但我這人名字太男性化,人雖不重,卻又未到輕如燕的地步……總不能說“風雨豬歸來”吧?!左思右想——算了,是人就實際點兒,反正,橫豎看懂了才算數。
在台灣待了四個月,每天熱得昏頭脹腦,沒冷氣,皮膚接觸到任何地方超過十秒就被沾住了,幾乎都忘了自己在地球南端曾住了一大段狂風冷雨的日子。
此次回Wellington,這多風的紐西蘭首都,便是以“寒雨曲”迎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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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春,跟老公一起去他的老朋友家玩。朋友家有一八十多歲的老媽媽,個頭瘦小,粗略目測大約不到140公分高,寡言、客氣、多禮、矜持……除去矮小和不輸年輕人的聽力,這位伯母跟我家老媽挺像的——那種老派有教養的女士。
我很喜歡這位伯母。她看報紙,看讀者文摘,聽收音機。跟妳說話時會輕握妳的手,雙眼專注,嘴角帶笑,全心全意聽妳天南地北地胡扯,跟她說話很自在舒服。我都跟著孩子們叫她『奶奶』。
我們去吃客飯那次,奶奶雙膝老化嚴重,不良於行外加日夜疼痛,全靠雇請的一位大陸來中年女士照應她生活起居——抱她上桌吃飯、為她按摩、陪她走路﹝不走雙腿廢得更快﹞。日子過得這般不由自主,光想像都替她痛。她倒豁達,還能幽自己一默:
「人老了嘛,不就這麼回事?活得不乾不脆地淨給兒女找麻煩。我也想解脫呀,左等右等的,不知怎地,那閻王老兒一趟趟地老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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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這玩意兒呀……唉!
『手機和電腦是全民運動,不能說妳不喜歡就裝不知道!』這是三年前我家小龍正理八經對科技白痴的老媽發出的警告。
「我歐巴桑一個,要手機和電腦做什麼?」我很不服氣。
所以嘛,人就是不能太鐵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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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因雙親要搬到臺北,父親特別提醒我——有兩件屬於我的衣服還在櫃子裡,料子很好,別忘了拿回去。當我跟他說“不要了”時,他大吃一驚。
確實可惜。
那件紅細呢西裝上衣是三十年前的流行式樣,經我跑了繼光街無數家布店挑中的當季細毛呢,再去找裁縫師訂做的。前身兩個帶蓋口袋,壓線西裝領,四個金屬巧克力色銅釦,後腰橫貼縫布,中間開岔,袖子上各兩個銅釦。
當年很流行,現在俗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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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說自已很愛看書,但我很確定,我很喜歡看小說!
跟喜歡漫畫相同,喜歡看小說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養成的“嗜好”,至於多小?記憶久遠,嗯……最初的記憶是小學三年級。
民國四十幾年時,是個物資貧乏的年代,貧乏到時下小孩子習慣的任何東西我們都沒有,別說電視電玩了,連電影往住都是看戶外的——就是在空曠的地方搭起架子,撐上大塊白布,音效像失真的留聲機,一陣風來,電影中人物像照哈哈鏡般會扭來扭去……的那種戶外電影。
那時的小孩子玩的是現在叫做“童玩”的武戲——打紙牌、打陀螺、官兵捉強盜、尋寶、兩條線、捉迷藏……瞧,小女孩下去玩就成了野丫頭了!那,要“乖乖地”斯文坐著,除了玩沙包、畫娃娃,還能做啥?我想,我就是那時養成的愛看書的“壞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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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臺北市搭錯車,迷路了!
臺北市是盆地,很大,很熱鬧。夏天跟蒸籠一樣收集熱量煮人肉火鍋。人多車多空氣不佳。有的東西比臺中貴,有的東西比臺中便宜……這是我對北臺灣第一大城的既定印象。
基於對定居了半世紀的臺中之忠誠,我不特別喜歡臺北,但也說不上多討厭她。畢竟,兩個弟弟和老朋友新朋友都在此都市叢林中,安頓了巢穴,每日玩著生存遊戲。
定居免了,偶爾去臺北玩玩做客倒不錯——我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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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巴斯光年
喜歡看漫畫這事兒好像沒什麼可說的,很多人都喜歡看漫畫嘛,但……但好像很少有人跟我一樣,由小看到老,一看50年,而且樂此不疲!
說到對漫畫著迷,這得從我很小很小的時候說起。
近半世紀前,我們國家還很窮,老百姓一般也很窮。接受美援,有得吃鮮黃牛油和玉米粉,不錯了。當然,就算您家有錢得把鈔票撕著玩兒,也買不到什麼可供玩樂的——沒有電視。很少電話。任天堂還沒發明。電腦那時大概叫做電子計算機,長得跟房子一般大。手機?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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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混亂,使得母親的思考範圍縮小到固定幾件事,而且都是些印象或感情較強烈的事,這也使得她的固執愈來愈不可理喻!
較明顯的是天氣變化,人物時間的改變……等等她“認定”的事。
她認定現在是冬天——因為“還沒過年”,所以,她堅持要穿羊毛長內褲,邊用力搧風邊叫嚷:「今年冬天真熱!」得一再把月曆拿給她看,她才認命換穿適合些的衣著。
人、事、物是因她的認知而存在。我們無法以道理去改變她的想法,只能去適應或換個方式讓她接受。一旦她的想法受阻,將迅速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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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尚未踏入婚姻陷井之前,生性實際的的姑娘我,非旦對所謂的白馬王子沒有任何憧憬,對未來想要個什麼樣的“甜蜜家庭”,更是無絲毫概念。以我的大而化之,當然,也就不會去想像自己日後會是何等的“女人”!
人雖瘦,但個性過於大喇喇又少根筋,加上嗓門大快嘴利舌,很容易讓人產生““這丫頭好兇悍”的錯覺,友朋們甚至認定我不適合結婚,未來一定是個女強人!
且不談我嫁給老公的過程有多不浪漫,也別說我的紅色炸彈當年炸暈了多少人。我結婚了,這可是事實!
是的,被認為不可能嫁人的傢伙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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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釘子』在今年初“終於”退休成功。知道我一人在紐西蘭,立刻訂機票、收拾行李,帶著只學一堂課的中國笛、織毛線工具和毛線、文房四寶風塵僕僕而來,與我為伴一個月。
趕上了遲來遲不走的紐西蘭黃金之夏,每年出國旅遊的『釘子』,對“出去走走”興趣不大,數間斗室,即為黃金女郎之天堂!
天堂中的日子,在某天兩人對坐專心十字繡時,『釘子』憂心忡忡地吐露出她一直以來的隱憂:「妳一人住這裡,生病怎麼辦?有小偷來怎麼辦?這裡治安好不好?」
「生病?小病一直有,大病回台治。小偷?頭一年倒霉,遭遇過一次,以後則沒再遇到了,治安還算好——跟台灣比是天堂啦!這兒小偷也挺懶的,妳要“故意”門窗大開,他也免不了“順便” 進屋拿幾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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