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友sunny介紹我看兩部漫畫;琴之森和危險調查員。


許多人誤解我是那種幹練的行動派女強人,我不是。每次有人介紹我好看的漫畫和書藉,我若隨手寫下,經常要去租漫畫或買書時就找不到自已「隨手」把note放哪兒了。但要是當下強記在腦中,其結果相同:還是忘記。

由此可見我是個多麼散漫和忘性強的人。

這次我學乖了。我把「琴之森和危險調查員」寫到我的家用大、小事記事本中。這記事本是塑膠硬皮精裝,老公給的。舉凡大事如機票、稅單確認,小如健康食品或保養品英文名稱,全以亂草大字單頁寫下。現在7-11贈送的星座月曆磁片書籤很好用,想強化記憶的事寫下後就把書籤夾上。


每天要看的,這下子不可能忘了。

把筆記本放到包包中去租書店,準備一字不差的跟那位不管是小說還是漫畫,任何書藉的排放位置都非常有概念的小姐說清楚書名。我打算一次借兩套看個過癮。

很有趣耶。

走進店裡我還沒來得及掏出記事本,那位小姐抬頭看一眼新來客人是我,立刻誇張地皺眉瞪眼伸出手指重重指著桌面上的一本新漫畫,然後再用力以翹大拇指做結。我伸頭一看,不由笑出來。好巧,她強力推薦的正是「琴之森」。

因為「危險調查員」有十八本,而且是尖端出的,我一向有點怕看尖端出的漫畫。不知為什麼,這家出版社用的紙特別硬又厚,閱讀時翻頁很吃力。既然琴之森好看,那先借這部末出完的好了。一天可以借四本,我故意借九本,可以看三天,不怕看不完。

幸虧租書店就在家對面,穿過小公園連借書還書一起算,來回花不到十分鐘,否則跑死我這條老命。既然好看,怎麼可能慢慢看。一口氣看完,急著借接下去的三本,立刻穿過小公園去借了回來……呀,呀呀呀,又得等了。

現在,我特別能體會讀友等我寫長篇小說連載時的心情。

有點小小不解。其實琴之森不是部讓人看時很激動的漫畫,我為什麼會一下子就被迷住了?

神經兮兮地,我有認真在思考這問題。

整個說來,故事的重點應該是兩個好朋友的君子之爭。主幹是出身雲泥的兩個男孩子,從十歲開始,因為同樣喜歡鋼琴而單純地結為好友。枝節呢,族繁不及備載,請容不會評述的在下省略。

個人認為主角吸引人的個性應該是讓讀者喜歡這套漫畫的主因。主角「一之瀨海」的媽媽是妓女,十五歲生下他,生存於正常人畏懼的黑街,但海卻是個在許多時候體貼又善良的漂亮男孩。有些可愛的小橋段像:海鼓著腮嚼著恨死了的午餐肉塊,被老師罸說「即段吃到下午上課也得吃光」時,邊吃邊眼淚汪汪地的樣子,看了就想笑又心疼。

其次,故事吸引人的另一個地方是,讀者不必懂鋼琴或什麼比賽,它沒那麼專業到讓讀者挫折,反而看得很順。

很久沒看這麼舒服的漫畫了,很開心。特記。

20061107

人對琴之森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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