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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眼花肩疼加心煩意亂,編寫故事成了無趣之事。

真可怕!

想想看,我是個多麼多麼愛編寫故事的人呀。是什麼原因造成得把快樂的事全抵消了?是母親的病嗎?但在加重藥物後,她現在已又在可控制範圍內了呀。是房子未理好嗎?可是住定後跟公婆相處和樂無礙呀……然後,去書店租了一套漫畫來看——原來如此,我的心煩不快是其來有自啊~~

我租的漫畫是日本漫畫家——今市子——的【百鬼夜行抄】。百鬼夜行,顧名思義講的就是各式各樣鬼在夜間活動的故事。因為今市子畫的人物造型很細膩好看,鬼孤沒那麼噁心,故事又都由人性去著墨。非常吸引人,我看得很用心。

凡事用心就會悟出些道理,讀書尤然——即使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小人兒書”。

由【百鬼夜行抄】這漫畫能悟出啥?簡單至極——妖鬼之可怕不若人之百一!

咱們老祖宗千年來傳下許多怪力亂神或正氣凜然的故事,每一則說的都無非提醒世人——要心存善念不可做惡。你要是為惡,死後必下十八層地獄,走一遭各式酷刑。這若不夠,還創造出各式厲鬼警告你:你要使壞,鬼就來找你——『白天不做虧心事,夜半敲門心不驚。』

人立於天地之間,舉頭三尺是神明——『仰不愧於天,俯不祚於地』,天地良心擺中間,夜行無懼,晝行無阻,不亦快哉。

千百年來人類歷經種種磨難教訓,人文素養和文化教養亦經千錘百鍊。到了今天,人,進步了多少?咱們就從基本的“家”說起——父母為錢為慾殺死或強暴親骨肉,兒女為錢為慾(毒品、房子、家產和酒)殺死父母。這不是鬼?不是妖魔?

該懸壺濟世的利字當頭草菅人命,鬼耶?人耶?該保護人的反過來殺害人。該為民喉舌者,以言語免責權行口舌暴力。為人師表者剽竊學生論文,或有性侵害者一二。我這麼愛妳,妳為什麼不愛我?殺!看不順眼你,殺!老子不爽,殺!

於是,殺殺殺!殺人者成下等鬼,被殺者成枉死鬼、冤鬼……人間無處不是鬼。

再來,任何有形無形的“執念”,若一意孤行不知變通,最後就成了“魔”,再來變“鬼”。這便是我由【百鬼夜行抄】中悟得的道理。

可是呀~仔細看看:貪婪、仇恨、妄念、口舌、欺騙、誣陷……所有潘朵拉盒中釋放出來的下等厲鬼,正瀰漫在你我呼吸所在之每一處啊~~

原來呀原來,原來我是身處群魔亂舞,百鬼晝行的結界中!

20040106

【非關評論,只是牢騷滿腹,謬論盡出,全屬婦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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