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杜子這篇「藝術史」真令我感慨無比,令我想到在NZ時有天跟學美設的小A逛街,她指著某大樓大廳內立著的紅漆老電話亭說:「這很有名,是藝術品。」我駐足觀賞,怎麼看它都是個木製有很多格子的長方形盒子。說它有歷史價值我相信,因為現在看不到這種公共電話亭了。但說它是藝術,我……我不懂。

唉,我是個俗人。

什麼是俗人?不要從嚴肅的學術去討論,你聽我解釋就行。俗人,就是渾身俗氣又通俗之人。很平凡。

我可以一口氣舉上一長串例子告訴你我有多俗,但首先你得保証看完後別抓狂地抬脚踹死我。

好,我們先來談我對「美」的看法多俗。

我呀,真是喜歡美的東西。食物美,想吃。東西美,想看。小寶寶美,想咬一口。歌曲美,想一聽再聽……任何美的人、事、物,全會引起我呀呀呀的激動反應。對,會激動。別人無動於衷的我很容易激動;俗呀。

深究一下:說吃嘛,香又好看,我會呀呀呀的驚嘆完畢卯起來吃,但叫我說出剛才吃的菜或蛋糕叫什麼名,我會一臉空白地對著你愣到天荒地老。

名稱,是專屬某一範圍的專有名詞,我背不起來也談不出個名堂。能看到我喜歡的蛋糕叫得出氣死K可,很不錯了。跟朋友喝下午荼,拿鐵和卡不奇喏會讓我想半天哪個口味是哪個。再要深入跟我談藍山或什麼豆,我又會一臉空白地愣到天荒地老。

最令我覺得自己是俗人的,莫過於我看不來文學小說和學術文章。

我愛看小說和漫畫。對文字和美術的認知,就僅此而已。我愛看的小說都是通俗小說,要跟我談張愛玲和白先勇,我又是一張空白臉。而我對美術的認知就是“這幅畫好好看呀”的地步。莫內是畫躺在沙發上裸女的那個嗎?畢卡素我知道:畫肢解女人身體和大把向日葵的天才。

俗得可以了。

不是我說,在網路上編寫小說比弄懂那些天書(對我來說),要容易多了。

我說過了,我是俗人。

唉。

20061021

《backpacker1947-darkgreen原創文章,嚴禁抄襲、轉貼,謝謝。》

位來訪的貴賓看到我一臉空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rkgre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