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住在生活條件很差的眷村裡。別說四間公共廁所二十戶人家共用,就連水也是公共的,而且牆壁薄到隔壁夫妻吵架都聽得一清二楚,更別提媽媽們成天在門外直著嗓子的張家長李家短了。

那種惡劣的生活方式,今天要慢慢想才想得出一些不好的回憶,但幾十年過去,我至今不曾忘記那些愛說長道短的媽媽們,當自家孩子犯錯時,氣呼呼地擰著皮小子耳朵到對方家「負荊請罪」的情形。

就連吼出來的話都大同小異。

先是壓著孩子的腦袋罵:「你這死孩子,還不快道歉!」再來,聲音低了下來,非常不好意思地:「對不起對不起,某太太,小孩子不懂事,妳千萬原諒呀。」

當然,回家還是免不掉一頓排頭。什麼「媽,我下次不敢了——」「救命呀,媽,我再也不敢啦——」各式小孩尖銳的哭天喊地,總是夾在狠鐵不成鋼的「啪啪啪」和迭聲怒罵中。

犯了錯,不管誰先挑起戰爭,就得認錯挨打。「傷到了你,對不起。」「我錯了,對不起。」半世紀前,我們是如此被教育長大的。

在此不討論如此的教育方式是否人道或虐待兒童,也別提什麼向對方說聲「我錯了」是道德勇氣,那些沒念過幾天書的媽媽們可承受不起如此的光環加頂。但不可否認的,先向對方低姿態認錯的一般社會風氣,是我由幼年到青年期社會祥和的主因。

畢竟,得要什麼樣的變態,才會對向你認錯的人破口大罵外加告到法院?

我還記得小時候的師長們是多麼地受家長敬重。端午和中秋,都會要孩子由家中為數不多的肉粽和月餅拿一串、兩個送給老師。那絕非賄賂,就只單純的「謝謝老師對我家孩子平日的教導」。收到禮物的老師總會笑眯眯地跟孩子說:「粽子老師吃了,很好吃。回家別忘了幫老師謝謝媽媽哦。」

小學六年,這是最美的回憶。

我們念書時;尤其是小學,體罰是正常事。成績退步或不及格,都會挨板子。嚐過隆冬寒流來襲的早晨,伸出凍僵的雙手挨扳子的滋味嗎?我嚐過那嚐味,經常;因為數學實在太爛了。男生事先還會在手上抹油,說沒那麼痛。女生都是挨打完後,含著眼淚抹萬金油以毒攻毒,或將紅腫的手掌在水龍頭下猛沖冷水。

有老師會因此挨家長告嗎?怎麼可能!家長反而謝謝老師「費心教導」哩。有沒有變態老師?有,我們音樂老師就是。感覺上她很恨學生;音樂課時不論男女,只要唱錯,就會被她用指揮棒細棍打手背。全是骨頭的手背耶。痛死人,但不會留下罪証。變態吧。

小四時我被選出來校慶跳舞——山地舞;我記得沒舞蹈細胞的我一再跳錯,她不是敲我手背就是狠擰我沒幾兩肉的大腿。我不敢回家告狀,但這事後來還是被我娘發現了。平日溫婉的母親大人非常生氣,氣到第二天請了假、穿上旗袍,盛裝打扮到校去「拜訪」音樂老師。嚇死我了。

「我家孩子如果頑皮或不好好念書,老師給我儘管打,應該的。但跳舞是康樂活動,孩子跳不好就換下她來,請別為了這事再罰她了。」(大意如此)

女生人數不夠,後來我沒被換下來。老師沒再掐我了,她用罵的;那種冷冷的「笨得要死」「沒人比妳笨了」。幸好我大約神經大條,此事並未在我「幼小的心靈造成陰影」。只是,我還記得那晚的山地舞我是唯一一個左右不分常跳錯的女生。很羞愧。(如此說來,我那音樂老師倒也沒罵錯人。)

回想五十年前點點滴滴,人與人之間是客客氣氣,意見不合或有磨擦,先說聲對不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凡事先檢討自己,不輕易樹敵。

我懷念那年代。

20070721

◎見種種光怪陸離的社會新聞有感。什麼時候開始的?什麼時候開始整個社會人人遇事都會猙獰的搶先利用媒體說「都是他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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