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們每遇到天理不容或令人痛心的事,常聽長輩會嘆道:「做人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呀」。

「那,是什麼時候?」

小時候就是喜歡追問:什麼時候什麼時候。及長,訝然發現惡有惡報這種事居然不必等,往往就算自已沒得到報應,延禍家人、子孫卻來得快,成了現世報。

先舉一我朋友們都知道的我家家醜。

事情拉往一甲子前。我外公學識淵博風流倜儻,是教會長老、地方唯一小學官派代校長,深受村民敬重。但他有一大惡:犯了色戒。

男兒本色,好色無罪,罪在他犯戒的對象不止煙花女、處女、朋友妻,還勾搭晚輩妻。之後文化大革命他被活活用石塊打死那是自招活該,但最可怕的是母親和小阿姨在戰亂中不知情下竟先後嫁人做小,二姨則是被先生的姘頭毒死。

你淫人妻,親子女兒受的折磨卻是父親的現世報。女兒何罪?

為人父母想做壞事前,能不能想一下,為後代子孫留條活路?

現在我要談一談今天讓我震驚到說不出話的事。

兩年前孀居老同學被同居老伴的子女為了財錢之事逼迫上了法庭。清官難斷家務事,人家老倆口的事外人是霧裡看花,不予置評,但對方兒女追殺毫不留餘地的絕情超出做人處事的常理。他們想逼死的老女人是重殘人士,何至於手段既狠又絕,沒人能理解。

今天老同學說出了這一、兩年來,同居者家人也是連番出事女兒車禍受傷、才六個月的孫女睡醒爬滾到被中,棉被捲住小寶寶,發現時已悶死。

我們常說一人做事一人當,原來並非如此,太可怕了!

不能不連想到小小臺灣島,粗觀不論政治新聞還是社會新聞,絕情追殺不留餘地者,比比皆是,層出不窮。

口誅筆伐自是快意之極,可這同時還是別忘了:大惡小惡都有界限,越線就是罪大惡極。為了自已為了家人,凡事不做絕留一方餘地才是王道呀。

願共勉之。

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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