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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在無奈的情況下,卻希望自己能做出或擁有最滿意結果;這狀況,我們叫兩全其美。可天下哪有這等「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事?

有了自己的布落格後,我就深深體會到——「兩全其美」是多麼不可能的任務!

我這人寫網文有一麻煩處:我喜歡文章顯示出來字夠大,排版要清爽,同時還得有點雅致花樣。為何要有點花樣呢?蓋他人若來拜訪,主人家徒四壁便罷,萬一擺放的家具粗陋,讓客人坐立難安之餘會更凸顯出己身文字不足之處。

雅致花樣;在我,就是配色恰當的網頁設計。

好,問題來了!

剛把布落格蓋好之初,一定有人發現我把女人善變這句話表現得多澈底。我把個網頁換呀換、添呀添、改了再改,一夕數變。還不辭勞苦地跑日本網站去那些動輒相連到天邊的blog素材網站找圖。

不滿意!好奇怪,不管怎麼按我自己的意思改圖改色,就是不滿意。中間還有好幾次換這改那地把好好個網頁都弄沒了。這真是對不懂電腦語法的電腦白痴最大的傷害了。

我一直就不懂:網誌,網誌不是拿來放文章或日誌的嗎?為什麼設計者全都把文章的字設定成螞蟻般小小地?不止文章,寫回應、留言字小小地,看文章、回應和留言,字還是小小地。是嫌台灣的四眼田雞不夠多嗎?

好,除去字太小不提。有許多網頁顏色真是好看,可是它就中間一長條,把布落一套用下去……嘿,怪怪隆地冬!一仟來字的文章擠成了長竿子,視線左右、左右地來回不知幾次,這小老鼠的滑輪還給一直撥撥撥。那種只能放一兩篇文章,放多了,眼珠子運動量是夠了,撥滑輪的手指可酸咧。

這長條網頁一邊放網誌,另一邊得放標題吧?得!您瞧吧。這連結和回應,每一個都不是一行了,它成了三行、四行。我若設定顯示10個回應,來訪的朋友光找自己的名字眼珠子就會成鬥雞眼兒。

有沒有簡單好用適合網誌放文的?有啊,文章區佔頁面65%,標題區佔35%,恰恰好,但她又樸素得過了頭。我愛漂亮呀!

最近學美設的朋友跟我說:網頁講求的是整體美感均衡,如果把字設定大一點,整體美感就沒了。

是喔,我很幸運遇到了肯幫我改語法的Oli,但如果有更多合適(對我來說)的網頁可供我一年四季替換,那該多好呀。可是,要字大,美麗會打折;要漂亮,眼珠子打結不說,整個網誌還會亂到教人暈倒……

唉,我果真是個挑剔的使用者。

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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