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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子的原屋主John&Zilpha)

1997年春天,一決定在紐西蘭首都威靈頓做為坐移民監的定居之地,老公立刻趕著想在九天假當中能助我找到一所「我」滿意的房子。

大多時間是妳在住,妳滿意才算數。老公是這麼說的。

跟仲介談好我們能出的價錢和所需後,我們開始每天坐著仲介先生的車一間間地看他挑出來認為我應該會滿意的房子。

我對房子的要求不高,但挺囉唆。我不要爬半天坡才能回到家的房子,想到提東西爬階,先投降啦。我不要靠海太近的房子,溼氣太重,怕骨頭受不了。我不要像台灣別墅那樣跟鄰居只有一牆之隔;跑到這公園國家,我想享受孤獨之樂。

以上是購屋之「我不要」。

那我想要什麼?我要個人一進去感覺很舒服的「家」,這個家一定要有跟屋子相通的車庫才不致於進出都得風吹日晒雨淋。我要有個小院子可以種幾株玫瑰,院子裡一定要有檸檬和蘋果樹,我超喜歡檸檬和蘋果花的香氣。那時我還不知道蘋果在這國家很賤,但有蘋果樹得花心力照顧。

對了,我還要屋裡是天然瓦斯。這國家電不便宜,冬天洗手也用電熱水好像太浪費了,而且瓦斯暖氣比電暖氣對喉嚨要好些。對了對了,我喜歡木頭房子,愈老的木頭愈好(我夢想是那種近原木的,但我不敢提,那不能居家住人的)。由於老房子的水龍頭都是冷、熱水分開,所以若不是現代化水龍頭,其他條件再好,我都是立刻掉頭走人。

你知道一個女人一天會用到多少次水龍頭嗎?紐西蘭近南極,水都是冰的,洗臉、洗手、洗碗盤杯子,寒冷天裡常用冰水手不裂皮才怪,不可給自己找罪受。

當然,因為我多數時間獨居,房子最好在有點坡的地方,如此一來,偷東西的小賊懶得爬坡,「可能」會比較安安全些。好了,我的需求並非不合理,才看了七、八間,我一眼、兩眼、三眼,賓果!我的房子就是它了。

這房子新漆過,木屋,37芳齡。屋內牆面是淺粉橘色配白框,屋外是白色,沿坡建成兩層樓。車庫後是屋主工作間,旁有木門通室內。車庫是樓下,外有兩小塊院子,院子裡沒有蘋果樹但有檸檬樹和小橘子樹。

沿坡往上彎,路旁的前門與對面小山成正弓形。推開小木門走過幾步路的小道才是真正前門,推開門一看……哇,陽光間!腦袋中馬上就在想可以在這兒喝茶、看小說、養花…… 這是屋主John自已加蓋的。



這房子在呼喚我,我這麼覺得。我跟老公說:「就這間,我想要的它全有了。」

「確定?我們才看了幾間而已耶。」老公不能置信。我們一個新認識的朋友說曾有人看了一百間才敲定買下房子呢。

那時,我們跟John夫婦只是買屋賣屋的關係。我一句英文也不會,他們空有親切對我也難以施展。我對這洋夫妻的認識就僅只——男主人在做從事木土建築有關的工作,漂亮的女主人在做貨運有關的文書職。

我是直到搬進「新居」後進了語言學校,有天電話向John求救才真正「認識」他的。 20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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