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最近一篇文章談到了他的怪癖之一是不喜歡驚嘆號。我記起來曾有篇舊文就是跟他在msn上談「!」。現在拿出來跟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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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在網上寫雜文,寫小說後,心中一直忐忑不安。總在想,今天上了這篇更新,不知會不會有人來踢館?

不管多少人說小說好看,我的不安並未減輕過。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當初是看了多少文字一流的新聞臺近一年後,才心虛地自己也開個台。

我的問題不在於我寫的故事好不好看。我知道自己很會說故事,以念書時的半吊子老底子把語言化為文字,故事情節的強度不應會減弱太多。

我的問題是——會不會有人願意來跟我討論我的文字和語法什麼的,並指正我的錯誤?於是,我努力的寫寫寫,然後等等等……

我等高人來指點。

大家可不能怪我神經兮兮。明知這只是在玩,不必想太多,而我也常會忘記,真格的在文句間玩得不亦樂乎。但偶爾,仍免不了偶爾想起……唉喲,那誰誰誰不是文編嗎?那誰誰誰不是廣告文案嗎?那誰誰誰不是記者(大中小都有)嗎?他(她)們會在看我的文字嗎?

這些誰誰誰,不去想沒事,想了,不胃痛也難。

那些還算好,最沮喪的是——我一直等˙無˙人。

現在,我要說重點了——

話說我今天大約是陷入了週期性的情緒低落或什麼的,精神一直振作不起來,好山好水入眼都一片灰……真是糟糕的一天。可我的電腦,一向很難連上MSN的電腦,在晚飯後我上線時,她居然“刷”地立刻連上線了。

原來我的電腦很懂我的心,在灰暗的一天後,還我一片彩色。

我看見兒子在線上,對了,他今天休息。但沒啥要談的,先忙乎我自己的事吧。沒啥要談的?嘿,錯了。

等母子倆扯淡扯夠了,我這位打小學畢業後文字就比我強的兒子突然跟我聊到了所謂的寫作技巧。

因為這番話對我太有用,而且,聊完了,整個人心情都好極了。這寶貴的一課,我有必要保存下來,隨時警惕自己。嗯,整理一下,算是一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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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巴斯與墨綠對話,節錄自MSN。

巴斯:說到這,我突然想到前一陣子主管跟我們說寫作技巧,他說「驚嘆號切勿亂用」,驚嘆號代表「給自己鼓掌」
墨綠:阿……
巴斯:會影響干擾讀者閱讀
墨綠:天啊
巴斯:只有文采不好的人,才用驚嘆號強化語氣。如果文字本身力量夠,驚嘆號會自己出現在讀者心中。作者自己加,反而消弱力量
巴斯:這真有差喔,你下次把你舊文章有一堆驚嘆號的地方,全改成逗點或句點再讀,會加倍地順。
巴斯:驚嘆號只有用在轉述一個語氣,比如說,啊!救命!——才堪用
墨綠:我這壞習慣被你指出好幾次了,有注意,常忘記。
巴斯:直述句或抒情句一用驚嘆號,就不加分
巴斯:我本來只是個人認為,沒想到還有學理根據
巴斯:尤其是說「驚嘆號等於在給自己鼓掌」
巴斯:很有道理
巴斯:這是我們樓上的頭頭說的,他是一個老作家
墨綠:我可以寫下來警惕自己嗎?
巴斯:好啊
巴斯:你可以說,以前教兒子寫作,沒想到現在教學相長,嘻嘻
巴斯:下次你只要心中放著「禁用驚嘆號」,就ok
巴斯:不是少用喔,是禁用。驚嘆號是個壞的標點符號,不用為妙
墨綠:可是“她”真好用。加強語氣時。
巴斯:只有驚訝的語氣或罵人時才用
巴斯:不不不,加強語氣要用文采強化。
墨綠:加強語氣時不行?哇啊,老媽沒文釆呀!!
墨綠:看吧……(註:我又用!了^^)
巴斯:這樣說吧,你寫小說,劇中人說話時可用驚嘆號。妳自己描述時,就不要用
墨綠:啊,這稍微容易些了。
巴斯:真的有差,妳陷進去不知道,其實寫句點比寫驚嘆號效果好
巴斯:你就是以為自己沒文采,所以才用驚嘆號「給自己拍手啊」。事實上畫上句點就好了,幹麻給自己拍手那麼多次
墨綠:哈哈,是真的ㄟ
墨綠:現在心情好多了。
巴斯:很好,再去寫一篇文章心情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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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我跟你提過一次,但這次有他的學院派根據
墨綠:你說過不止一次“少用”「!」。我注意了,但積習難改。
巴斯:老作家都說的那麼嚴厲,可見真的要改
巴斯:好,就像這樣,不要給自己鼓掌,別人會給。
巴斯:切記,是禁用,不是少用
巴斯:還有上下引號「」,也盡量少用。非常非常干擾
巴斯:一並提到的
巴斯:除了引述說話,平常別用上下引號
墨綠:“”呢?
巴斯:一樣啊
墨綠:哇,這下難寫了
巴斯:這就沒有驚嘆號嚴厲,但可以多注意。每次加了引號,想想,如果不加也通吧?那就不要加
巴斯:這是看情形的
巴斯:驚嘆號卻是通則,最好別加
墨綠:我是靠對白鋪陳情節的寫法,需要中間補充或加強時會用到“”來區隔本句。
巴斯:喔,引號這只是參考啦
巴斯:我覺得引號干擾問題是有,但不如驚嘆號嚴重。
巴斯:我自己都要改驚嘆號習慣了

以上是我與兒子的對談,我受益良多,您呢?

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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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2003/09/25不男客留言)
姐姐說得好
我常常會怕干擾到別人
所以不太談寫作習慣

但說到這個驚嘆號
我自己真的很不愛
大約就是剛識字寫字沒幾年時, 八九歲吧
我不知從哪裡看或聽到一句
驚嘆號就像自己講笑話自己笑
細想之後深以為然
之後從小到大幾乎一直是完全摒棄驚嘆號
除了留言時寫著好玩 (但也是非常少)

不過一直到前陣子在一個網友版上大家在討論標點符號時(開頭也是因為有人談起不喜歡驚嘆號)
才開始跟人談這些
其實這些話題蠻有趣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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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2003/09/25湖綠留言)

姨,確是受益良多!──表內心激動,給姨鼓掌!!
先說姨的精神可佩,可見把寫文章當真格的,這麼虛心求教,會有進步的,無關年紀。

至於無人踢館,自己没啥學術根基,都等別人踢了,更不敢隨便踢人──我是這麼想的。再者,大部份的人開台多是抒情記事,少有以文章為職志,怎麼踢得不傷和氣、無硝煙味,要藝術。

又,平常即注意到,一般人的確愛用驚歎號,我也不例外,但多自覺地又回頭改。巴斯語──因文采不佳,給自己鼓掌──確實有幾分道理。另一方面,用多了,很有感情過度,自己一頭熱的情形。但太過不用,又有點泠調,是另一種風格,其實這是我喜歡的一種文字。

另外,別用太多語助詞,說話或強調說法另議。順便一提,幾個大陸朋友都說學台灣人說話最易了,只要話尾加一堆可愛的語助詞即可──喲!噢!嘍!
我的老天爺,他們看太多台灣偶像劇了...但有時太多語助詞,實在太可愛,太不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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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用「!」,以下兩篇留言可茲回答。

巴斯篇。

看到本周中心德目是禁用驚嘆號,非常吃驚!
位什麼禁用呢?這是一個優秀的標點符號啊!
老天爺!真不習慣!
就讓大家一次看個夠,相見不如懷念!!!
怎麼樣?很恐怖齁!
這篇留言讀起來非常吃力吧!
跟我一起用盡一切力氣在驚嘆!
從此揮別驚嘆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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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放佳作在此的人回應篇。註指不男客,我在新聞臺有放一她的短篇小說。)

巴斯!

你真是太神了!
看到這麼多!心跳都快了好幾拍!!!

姐姐!

你這麼誇張地廣告!
明天可要去幫那個作者清理滿臉的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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